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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監護人1和2有什麼區別?

子女撫養 閲讀(3W)

法定監護人1和2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面對監護人的相關知識的時候會發現有人將監護人分為了1和2的區分,那麼,法定監護人1和2有什麼區別?其實法律上沒有直接對監護人進行了等次數字的劃分而只存在資格順位的問題,只要是處於第一資格的監護人就會在法律上稱之為法定的監護人。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法定監護人1和2有什麼區別

法律上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按照以下原則來確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 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三、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四、沒有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以上就是關於法定監護人1和2有什麼區別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法定的監護人是在法律認可的基礎上已經將其定性為特定主體的行為負責人而完全沒有等次上的區分,就比如説孩子雖然有父母兩個監護人卻沒有任何的1或者2的區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