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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樓廣告上的內容開發商一定要兑現嗎

房屋買賣律師解答 閲讀(1.96W)

售樓廣告和宣傳資料僅僅是開發商為了吸引買房的人而做的一種宣傳。如果廣告上的宣傳內容沒有寫入合同中,即使將來這些宣傳沒有兑現,開發商一般也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售樓廣告上的內容開發商一定要兑現嗎

如果開發商在這些材料上寫得非常明確具體,內容確定,如“送多少錢的精裝修”,“綠化面積達到多少平方米”等等,這些內容將對房屋價格以及購房人是否買房產生重大影響,即使這些內容沒有寫入合同,開發商也要兑現。所以,一些重要的廣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將來發生糾紛,可以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