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價計徵
從價計徵計算是根據房產的原來的價值減去一定的比例後剩下的價值計徵,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應税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從租計徵
從租計徵計算是根據該房產收入的租金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税額=租金收入×12%;個人出租住房收入的租金計徵,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房產租金收入×4%。
第六條 房地產税依下列標準及税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税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税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