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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產交易税費是如何規定的?

房產税 閲讀(1.44W)

市地税局出台的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細則規定,如果納税人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憑證,對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時,以實際成交價格為轉讓收入,下面小編為大家舉一個上海最新房產交易税費的例子來為大家説明。

上海房產交易税費是如何規定的?

一、二手房交易税-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税徵税依據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税 城建税 教育費附加税 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內, (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按照《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0%。同時,1999年12月,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建設部就有關問題又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分三種情況徵税:

1、個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應納税所得額按照個人所得税法的有關規定確定。即按照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税,合理費用指賣出財產時支付的有關費用。

2、個人出售已購公有住房,其應納税所得額為個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銷售價,減除住房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價款、原支付超過住房面積標準的房價款、向財政或原產權單位繳納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規定的合理費用後的餘額。

3、職工出售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出資的集資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拆遷安置住房,比照已購公有住房確定應納税所得額。

賣方需繳納的税費:

1.土地出讓金:從11月1日起,我市取消經適房需滿5年才能上市的“門檻”。凡按原經適房購房款的8%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即可上市交易。

2.個人所得税:轉讓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税;轉讓5年以上(含5年)並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價的2%繳納個人所得税;轉讓未滿5年的房屋,無論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價的2%繳納個人所得税。

3.營業税:轉讓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徵營業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款後的差額徵收5.65%營業税;轉讓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房款後的差額徵收5.65%營業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價全額徵收5.55%的營業税。

4.交易費:按3元/平方米繳納。

二、買方需繳納的税費:

1.契税: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價的1%徵收契税;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價的1.5%徵收契税;購買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論是否屬於家庭唯一住房,均按成交價的3%徵收契税;對購買普通住房,但家庭還擁有多套住房的購房家庭,同樣按成交價的3%徵收契税。

2.登記費:80元

3.交易費:按3元/平方米繳交。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上海最新房產交易税費的相關規定,大家可以參照以上信息進行相關查詢,在此,小編温馨提示大家在進行相關税費上交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相關手續,如果需要更多的相關資料,可以登錄相關網站進行查詢,也可以在線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