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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佳寧律師:自帶車輛的司機與物流公司 | 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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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佳寧律師:自帶車輛的司機與物流公司,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向佳寧律師:自帶車輛的司機與物流公司,是否屬於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以勞動力的使用和勞動報酬的支付為對價而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認定勞動關係,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符合勞動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之外,用人單位還須對勞動者具有用工管理權,雙方形成人身及經濟上的從屬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