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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遷人能否自主選擇補償方式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閲讀(1.97W)

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但是選擇權要受以下兩種條件的限制:
一是規定了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拆遷時被拆遷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
二是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只能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補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被拆遷人能否自主選擇補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