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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靈石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3.19W)

一、中國靈石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中國靈石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中國靈石政府資訊公開內容是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是需要予以公開的。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規定,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依法向行政相關申請資訊公開,而公開的方式一般是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資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爲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聯繫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內容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形式要求。

第二十一條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行政機關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一)屬於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資訊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資訊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四)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二、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答覆書內容是什麼?

××××(單位)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答覆書

××(單位文號簡稱)公復〔××××〕××號

×××:

單位於××××年××月××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經研究,現答覆如下:

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屬於××××資訊,決定不予公開。理由如下(備選項):

危及安全和涉密的政府資訊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機關、單位……不得將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公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資訊,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我單位於××××年××月××日透過電話××××(或以其他方式)與權利人聯繫,權利人不同意公開涉及其本人(或機構)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

4、《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辦法》第五條規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動物疫情、重要地理資訊數據、統計資訊等政府資訊的公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根據××××規定,不予公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政府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規定:“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製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資訊以及處於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資訊,一般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資訊。”

如不服本答覆,可以在收到本答覆書之日起60日內向××××(被申請公開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被申請公開單位的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紙質答覆加蓋行政公章)

××××年××月××日

在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公開資訊的話,那麼是需要根據資訊的內容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比如說涉及到本行政機構工作,還有就是職能設施等相關的一些資訊,都是應該公開的。還有一些資訊是屬於可以公開,也就是當事人申請完畢之後就可以對此進行公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