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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璧縣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6.17K)

一、靈璧縣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靈璧縣資訊公開內容是什麼?

靈璧縣資訊公開內容是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衆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二、資訊公開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確定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是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所設定的相應辦事機構,是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主體。受理機構的詳細聯繫方式見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政府資訊公開指南。

(二)提出申請

1、獲取和填寫申請表

向受理機構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須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下 載電子版。爲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資訊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發佈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資訊載體的提示。

2、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透過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透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資訊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透過電話提出的政務資訊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透過電話諮詢申請程序。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資訊如果屬於行政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資訊,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目前在我們國家如果要公開資訊的話,主要就是包括有兩種方式,第1種方式是屬於當地的人民政府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這是屬於應當公開的資訊範疇之內,還有一種是屬於依照當事人的申請才能夠公開的,所以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確定屬於哪一種公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