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個人所得稅必須綁定工資卡嗎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3.05W)

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和綁定工資卡沒有關係。當事人所在單位在發放工資時,已經按照稅法規定扣除了當事人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並在次月稅務局規定的日期內由單位統一上交稅務局指定的帳戶內,即稅款繳入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必須綁定工資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