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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有哪些權利?

勞動合同 閱讀(1.69W)

現在大多數公司用工,都不會在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立即簽訂勞動合同,而是會間隔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員工和公司可以雙向選擇,考察雙方的能力以及環境等,之後再補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現行規定,如果公司在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個月內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爲,員工有權要求公司給予相應的賠償。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有哪些權利?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有哪些權利?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建立勞動關係後,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此,根據公司重新補充簽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員工可以申請以下權利:

一、如果公司在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由於公司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補充合同,因爲屬於一個月之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此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二、公司在一個月後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沒有在一個月內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爲,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此時員工擁有以下權利:

1、公司補充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作出籤與不籤的選擇

雖然公司與員工已經建立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但對於公司補充簽訂的勞動合同,員工有權做出選擇。

2、員工同意補充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爲已經超過了一個月的時間,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雙倍工資的規定,申請雙倍薪酬補償

在這段時間內,公司應當從建立勞動關係的第二個月到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這段時間內要求公司支付兩倍的工資。但是這個兩倍的工資最高只能要求支付到實際建立勞動關係的一年,也就是最高只能要求支付十一個月。

如果書面合同未簽署超過一年,公司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不同意簽訂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員工不同意簽訂合同,公司可以終止勞動關係,但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支付經濟補償時,您必須遵循以下標準:

(1)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2)如果員工工作超過六個月且不滿一年,則按一年標準計算;

(3)如果員工的工作時間少於六個月,應向員工支付半個月的工資經濟補償金;

(4)如果員工的月薪高於市政府公佈的上一年度員工的平均月薪,經濟補償金額應爲平均月薪的三倍。

此外,經濟補償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

最後,在生活中,當一些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一些員工不清楚自己的權利,甚至直接忽略補償賠償,這對公司來說是一件好事,但是對員工來說是損失。因此,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應當謹慎,並且應當瞭解必須的勞動合同相關法規,當自身權益被侵害的時候,並積極提出保護自身權益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