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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工傷鑑定書要多久下來

工傷鑑定 閱讀(7.32K)

在我國工傷鑑定書要多久下來

生活當中,如果受傷職工決定要爲自己的工傷做傷殘等級鑑定的話,那麼工傷鑑定其實將會是一個比較繁瑣的過程。除了自己要準備一系列的材料以外,進行鑑定的時候,司法鑑定機構也需要相應的時間才能做出一定的結論。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在我國工傷鑑定書要多久下來?

一、在我國工傷鑑定書要多久下來?

1、工傷鑑定需要60天內完成。工傷殘鑑完成之後,約30天內可以進行賠付。

2、〈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

二、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傷鑑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衆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我們可以看出來,一般情況下工傷鑑定需要在60天之內完成,如果完成工傷鑑定以後,用人單位應該在30天之內對受傷職工進行賠償。對於職工本人來說,一定要及時的申請工傷鑑定,或者說在準備材料的時候儘量準備齊全,這樣才能節省工傷鑑定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