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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離婚時要怎樣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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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離婚時要怎樣分割?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離婚時要怎樣分割?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不予支援。

而夫妻在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爲債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