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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賠償要求種類有哪些?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3.08W)

一、醫療過錯和糾紛

醫療過錯賠償要求種類有哪些?

(一)醫療過錯

1、醫療過錯,屬於過錯的一種。在依據醫療水準判斷醫方的過錯時,必須注意區分醫療水準與醫學水準。

2、長期以來,醫療責任的認定一直是我國民法學界討論的焦點,而醫療過錯的存在與否又是認定醫療責任的關鍵。本文擬對認定醫療過錯的判斷標準、參考因素以及患者承諾對認定醫方過錯的影響等相關問題展開討論,以求拋磚引玉。

(二)醫療糾紛

1、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2、廣義的醫療糾紛包括醫患雙方發生的民事糾紛(民事賠償等)、行政糾紛(行政處罰等)、刑事責任(醫療事故罪等)。

二、醫療過錯賠償要求種類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三、醫療損害的認定

(一)認定原則

1、由於醫療行為具有高度專門性的特點,所以就一般性的診治活動而言,醫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權,患者應當予以配合,當然醫生應謹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則該行為違法。如果醫生將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醫療行為強加於患者,對醫生裁量權不加制約,忽視患者方作為契約一方的主動性,侵害其私法上的處分權利的權利,這顯然不公。

2、所以,為了調整這種不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對患者決定權的尊重逐漸成為醫方的一項義務。根據“允許風險之法理”(該法理認為在一定情況下,為促進社會發展,允許威脅法益的人類活動存在),為使更多患者擺脫病患痛苦與絕望,實現治病救人的合法目的,法律允許帶有危險性的醫療行為實施於患者,法律上稱之為“容許性危險”,但“容許”並不使該行為當然合法。

(二)例外

阻止其違法性應符合一定條件:

1、就當時的具體診治情況,實施該行為屬正當合理,即沒有其它診療辦法或者相比之下該行為最為符合患者的健康目的;

2、該危險行為得經患者方同意,但在情況緊急取得患者方同意明顯不利於患者健康利益的除外,如患者昏迷急需採取緊急措施等;

3、行為過程中盡謹慎注意義務,避免發生不應有的損害。即使行為正當合理,且經患者方同意,也並不意味著發生任何損害均屬合法,如果損害是由於醫生未盡謹慎注意義務而發生,並非不可避免,則該醫療行為同樣屬於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可以表現為作為和不作為兩種形式,作為指積極地實施了違反義務的行為,如做闌尾切除術卻誤傷了卵巢組織;不作為指應當實施某種診治行為因未實施而致人損害,如輸血前未化驗患者血型致患者因血管內凝血而死亡。

醫療過錯賠償要求種類有哪些呢?從上文看來,醫療過錯賠償要求的種類一般有12類,並且這些種類的請求是可以一併提交的。但是,小編需要提醒您,您在提出賠償請求時,每一項請求您都應當附加相應的證據,否則您的請求是很可能被駁回的。若是您不知道如何辦理,聘請律師全程代您辦理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