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出具醫療事故鑑定書的時間為多久?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7.48K)

一、出具醫療事故鑑定書的時間為多久?

出具醫療事故鑑定書的時間為多久?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醫療事故鑑定書45日能出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說如果是現在申請鑑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

二、醫療事故鑑定流程是怎麼樣的?

1、醫患雙方共同委託鑑定的。

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並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確定是否構成醫療事故、構成何種等級的醫療事故、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

2、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鑑定的。

如果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衛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3、法院要求鑑定的。

根據中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在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和患者及其家屬都沒有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申請的,而主審法官認為有必要做事故糾紛的,那麼法官自己也可以提出醫療事故鑑定的要求,啟動醫療事故鑑定程式。

綜合上面所說的,醫療事故鑑定是需要由醫學會進行處理,一般從收到鑑定書的申請到鑑定結果是需要45天左右,如果當事人對鑑定有任何不服的,那麼是可以要求重新的鑑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權益是可能更好的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