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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分級根據有哪些?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28W)

一、醫療事故分級根據有哪些?

醫療事故分級根據有哪些?

醫療事故分級的根據是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規定具體規定了各種情況下的損害後果造成的醫療事故等級。由於是對各種各樣的醫療損害後果的具體規定,因此,涉及醫療各個專業,技術性比較強。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出臺的醫療事故標準,例舉的情形是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後果。並且該標準中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也就是說,如果由於患者及其家屬是由於“工傷事故”來醫療機構求診、治療,並且發生“醫療糾紛造成傷殘的”其傷殘標準可以作為日後,與所在單位要求“工傷待遇”的依據和標準。兩者的鑑定標準是相同的,可以通用。這樣看來在醫療事故鑑定中“定殘”等等事項對日後其他糾紛的處理都是很重要的。當然,如果地方性法規對此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醫療事故分級有什麼作用

1、醫療事故的分級直接涉及對患者的賠償

2、醫療事故的分級還涉及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和監督

3、醫療事故的分級涉及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和有關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罰

醫療事故的分級標準是由我國的國務院的衛生行政部門來制定的,我國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醫療事故的等級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醫療鑑定和傷殘鑑定的標準是相同的,傷殘分級一共是十級,醫療事故一共分為四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