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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訴訟的證據怎麼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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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訴訟的證據怎麼收集?

醫療事故訴訟的證據怎麼收集?

由於在醫療糾紛中取證比較困難,患者一方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及時、有效地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證據的意識,應向醫院要求將病歷資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對封存過程進行公證或請律師作見證。醫療機構沒有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2、如因搶救急危患者醫務人員需補記病歷的,補記期間患者方有權要求在場監督。

3、在影印、封存和啟封病歷資料及其他證據時,醫院、患者雙方都應共同在場,如對血液進行封存保留的,還應由醫療機構通知採供血機構派員到場。切記影印和封存所有能影印和封存的資料,並由醫療機構加蓋證明印記。

4、患者方應及時要求進行相關的檢驗並充分行使自己選擇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的權利。

5、如案件將要或已進入訴訟程式,應及時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或調查取證。因為患者能影印的病歷資料是有限的,而醫院有些病歷資料的撰寫不需經患者簽字確認,迅速對所有病歷資料採取保全措施,可以防止病歷資料被篡改。

6、雖然在醫療糾紛中醫院負舉證責任,但患者也不應消極等待,應儘量收集有利於自己的一切證據。

二、醫療事故鑑定申請書格式

1、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職業、住址、電話等);

2、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申請事項;

4、事實和理由;

5、證據材料。

三、醫療事故申請鑑定步驟

1、醫療事故賠償案件;第一步是要作醫療鑑定的;這是發生和確認醫療事故的主要構成要件;也就是劃分責任的合法的有效證據。

2、第二步是要確認該事故屬於哪個等級(分四個等級)

3、處理意見應由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4、根據國家《醫療事故處理條列》第三十七條----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也就是說超過1年後;法律不予保護(不受理)。

醫療事故發生之後需要注意證據的收集,首先要有收集證據的意識,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證據的收集,醫療事故申請鑑定首先是做醫療鑑定進行責任的劃分,確認責任還有處理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