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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證據怎麼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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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產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時候,作為受到損害的患者一方要想為自己爭取更多合法的利益,那麼就要有足夠充分的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那麼你知道患者該如何收集醫療事故證據嗎?本站為您做詳細介紹。

醫療事故證據怎麼收集?

首先,要爭取儘早封存病歷。

病歷是確認醫療單位診療措施是否正確、有無醫療過失的重要依據,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書證材料。目前,病歷由醫療單位負責保管,且禁止病人和家屬查閱,導致家屬懷疑醫院篡改病歷。因此,建議在懷疑有醫療事故可能時,病人及家屬應及時向醫療單位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這樣就能保證醫療單位無法篡改病歷,使病歷起到其應有的作用。

其次,及時要求屍檢以查明死因。

屍檢可為醫學技術鑑定和司法裁決提供直接的證據,所以有時醫療單位可能出於某種“好意”而勸說家屬不要進行屍檢,建議家屬應堅持其屍檢要求,以免今後雙方就死因發生爭議時無法進行判定。當醫療單位告知病人死因不明或家屬懷疑病人死亡原因時,家屬應及時(最好在死後48小時內)向醫療單位提出屍檢的要求,醫療單位依法必須接受其請求。在有條件的地方,家屬可申請當地法醫參加屍檢,同時要求該醫療單位予以迴避。

最後,注意收集證人證言。

實踐中,醫療單位往往提出病人的敘述不真實,與病歷記載不一致來主張自己沒有過失,來對抗受害人的請求。在這種情況下,若病人不能提出其他證據,則其要求或主張難以得到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或法院的接受。因此,受害人及其家屬必須收集了解事實真相者的證人證言,應注意記錄當時在場者或瞭解情況者(如同病房的病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住址,以及聯絡方法,既可當時進行取證,也可過後再進行調查取證。

通過上文的講解,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在醫療事故糾紛中該如何來收集相關證據了吧。其實,無論是在怎樣的糾紛當中證據都是很重要的,要是你不知道該如何收集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