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30萬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取決於是否超過法律規定的標準,因為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受害人當地收入標準進行確定,所以需要具體分析。
(一)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二)死亡賠償金;
(1)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 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三)其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四)精神損害賠償金;
患者家屬認為精神造成了巨大傷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金。
二、醫療事故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醫療事故致人死亡賠償30萬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需要根據受害人當地收入標準進行認定,通常情況下,喪葬費需要以訴訟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訴訟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以20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