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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糾紛傷殘鑑定標準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4.83K)

現代醫療技術發達,大多數醫療流程都能夠很好地進行,但有時候也會發生一些醫療事故。特別是近年來醫療糾紛頻繁發生,當病人在醫療過程中因為不正當的醫療手段而受到損傷,導致傷殘,可根據傷殘程度提出訴訟,維護自身權益。今天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一下醫療責任糾紛傷殘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責任糾紛傷殘鑑定標準

一、事故分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嚴重功效停滯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毀傷導致一般功效停滯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它後果的。

二、具體標準

《醫療事故分級條例》把醫療事故具體分級規範的權利授予了政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即衛生部)。2007年7月31日,衛生部以第32命令的情勢釋出了《醫療事故分級規範》。

《醫療事故分級規範》把一級醫療事故區分清楚為兩個等級,即: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和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掉或功效完全喪掉,其它器官不克不及代償,存在特殊醫療倚賴,餬口完全不克不及自理)。

《醫療事故分級規範》把二級醫療事故區分清楚為四個等級,即:二級甲等醫療事故、二級乙等醫療事故、二級丙等醫療事故和二級丁級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分級規範》把三級醫療事故區分清楚為五個等級,即:三級甲等醫療事故、三級乙等醫療事故、三級丙等醫療事故、三級丁級醫療事故和三級戊等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分級規範》對四級醫療事故沒有再區分清楚等級,規定的規範是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它後果的醫療事故,並枚舉了16種景象。

《醫療事故分級規範》將一級乙等醫療事故至三級戊等醫療事故對應的傷殘等級為一至十級:

1、一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一級傷殘,賠償指數100%;

2、二級甲等醫療事故為二級傷殘,賠償指數90%;

3、二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三級傷殘,賠償指數80%;

4、二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四級傷殘,賠償指數70%;

5、二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五級傷殘,賠償指數60%;

6、三級甲等醫療事故為六級傷殘,賠償指數50%;

7、三級乙等醫療事故為七級傷殘,賠償指數40%;

8、三級丙等醫療事故為八級傷殘,賠償指數30%;

9、三級丁等醫療事故為九級傷殘,賠償指數20%;

10、三級戊等醫療事故為十級傷殘,賠償指數10%。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不屬於殘疾,只能向醫療機構主張辦理喪事費、被扶養人餬口費、精神損害安撫金和死者配頭和直系支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和住宿費。

對於鑑定為四級醫療事故的,不克不及按照殘疾的規範索賠,只能主張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貼費、陪護費、交通費和住宿費等必要的合理的費用。醫療事故給患者釀成的各類損掉,法院會根據醫療機構和患者在全般醫療事故中的過錯程度來承擔一定的責任,如完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綜上所述,醫療責任糾紛傷殘鑑定標準有專門的檔案規定,病人可根據自身的情況與《醫療事故分級規範》一一對應,找到自身的傷殘等級,然後向有關部門提出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小編在此提醒,病人不能誇大等級,刻意追求補償,應實事求是,嚴格按條例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邵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