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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同等是什麼意思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35W)

一、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同等是什麼意思

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同等是什麼意思

醫療過錯責任程度同等指的是醫療機構和患者需要各自承擔一半的責任。醫療鑑定是雙方責任主體,同等指醫療機構與患者一家一半責任,主要責任是指某一方站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責任,鑑定機構沒有作出明確說明,把球踢給法院裁定,就是說這個糾紛在同等與主次之間,有可能一家一半,有可能一家佔的多是這意思。

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指在導致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中的諸因素中,醫療過失行為所佔比重(醫療過失參與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二、醫療事故糾紛能自行委託麼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醫療過錯司法鑑定,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人民法院依職權或醫療糾紛中一方當事人提出申請並經人民法院批准,委託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對醫療糾紛中涉及的醫方診療行為是否具有過錯、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過錯參與度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醫療事故糾紛一般需要醫療機構和患者共同到醫學會組織辦理鑑定的相關手續,所以醫療事故糾紛需要同醫療機構進行協商進行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的話,患者可以進行上訴,要求相關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