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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調解或起訴的程式是什麼

醫療法律援助 閱讀(1.25W)

調解流程如下:
1.調委會應當指定1名或2名人民調解員主持調解。
2.醫患雙方當事人可聘請律師或委託代理人蔘加調解。
3.調解應當在專門設定的調解場所進行。
4.調解人員進行調解時應當做好調解筆錄。
5.經調解達成協議醫療糾紛,按照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製作書面調解協議書,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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