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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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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幾乎所有的醫療機構都遇見過一些醫療糾紛,可能說有些醫療糾紛的損害比較的小,而且醫患雙方在賠償方面協商的也比較的融洽,但是有些醫療機構由於糾紛引起的損害比較的大,而且在賠償協商的時候不能達成一致,其實醫療糾紛的賠償是有一定的標準的,那麼上海市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上海市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什麼樣的?

一、醫療糾紛賠償標準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二、家屬賠償標準

1、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2、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上海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沒有明確規定具體賠償多少金額,而是根據實際情況,規定的賠償的倍數和計算方法,上海醫療糾紛賠償標準包括的專案和種類比較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計算賠償哪些專案多少金額,同時相關部門還規定了受害人家屬、親屬產生的一些交通費、誤工費等等一些費用的賠償標準。

不管在哪裡只要發生醫療糾紛,最後一定會涉及到相應的賠償的問題,但是醫療糾紛的賠償需要按照相關的賠償標準來進行數額的計算,上海市醫療糾紛賠償也同樣如此,當然對於賠償的具體數額還需要根據各地的人均生活水平來進行最終的確定才比較合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