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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死亡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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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死亡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新生兒死亡醫療糾紛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若干意見》中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該條規定,只有六十週歲以上的限定,故嬰兒應按成人標準賠償。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 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相關法律法規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什麼是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後經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由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的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醫療事故的賠償只針對於於醫生操作或者判斷失誤而所賠償的一筆費用,對於醫療事故的賠償我國的法律是有規定的,賠償的標準是按照人均收入來計算,但對於新生兒的死亡也是按照成人的標準來賠償的,所以,在申請賠償的時候一定要對其法律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