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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司法鑑定幾天內提出?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1.99W)

一、醫療鑑定的作用

醫療事故司法鑑定幾天內提出?

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二、鑑定期限

1、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

2、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

3、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說如果是現在申請鑑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

三、鑑定過程

鑑定由專家鑑定組組長主持,並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1、雙方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分別陳述意見和理由。陳述順序先患方,後醫療機構;

2、專家鑑定組成員根據需要可以提問,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必要時,可以對患者進行現場醫學檢查;

3、雙方當事人退場;

4、專家鑑定組對雙方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陳述及答辯等進行討論;

5、經合議,根據半數以上專家鑑定組成員的一致意見形成鑑定結論。專家鑑定組成員在鑑定結論上簽名。專家鑑定組成員對鑑定結論的不同意見,應當予以註明。

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是有關部門處理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重要依據,對於醫療事故司法鑑定幾天內提出這個問題,只要在醫療會提出的時間內能夠充足的提供證據,以及相關的材料、達標等等,一般60日之內就可以拿到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書,小編在此溫馨提示,司法鑑定答辯過程中,可以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是一定要具有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