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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醫療糾紛處理程式

醫療糾紛法規 閱讀(1.22W)

醫療糾紛的處理程式是怎麼樣的?上海市的醫療糾紛處理程式是怎樣的?和全國一樣嗎?對於上述問題,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上海市醫療糾紛處理程式

一、上海市醫療糾紛處理程式

上海市醫療糾紛鑑定按照以下情況處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醫療糾紛案件一般統一委託醫學會進行鑑定。

2、醫學會認為無法鑑定的,人民法院認為確有鑑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組織鑑定。

3、醫學會的選擇由訴訟雙方商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鑑定不限於醫療機構所在地的醫學會進行。

4、醫療用品的質量鑑定由其他專業機構進行。

二、什麼是醫療糾紛

醫療糾紛是指基於醫療行為,在醫方(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因對治療方案與治療結果有不同的認知而導致的糾紛等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過失是醫務人員在診斷護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失誤。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和過失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併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亦有人稱之為醫療侵權糾紛,即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後果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