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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是刑事糾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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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是刑事糾紛嗎?

醫療事故是刑事糾紛嗎?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的主要醫務人員因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活動程式中,未盡到身為醫務人員應有的責任和義務,造成病員不應有的損害或延誤治療時機導致病員病情加重或死亡所產生的生命財產有額外損失的情況。這之中需要劃清醫療事故與醫療意外,醫療意外是指在醫療護理過程中發生醫務人員不能預料或者不能抗拒的情況導致就診人員死亡或損害了就診人員的健康。

一般的醫療事故屬於民事糾紛,而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如果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員身體健康,則構成醫療事故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二、醫療事故罪的認定條件是什麼

醫務人員的以下幾種情況被認定為嚴重不負責任:

1、對就診人員的生命和健康漠不關心,不及時採取救治措施的;

2、嚴重違反救治規定的;

3、就診錯誤經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因上述幾種情況導致就診人員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員生命健康的,則構成醫療事故罪。

醫療事故罪的本罪是因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就診人員死亡或造成嚴重損害,如果是因為醫務人員救治中因失誤、就診錯誤等造成就診人員的傷亡的,屬於是醫療事故,不構成醫療事故罪。反之因為醫務人員存在上述嚴重不負責任的情況,但是沒有危害到就診人員的生命健康,或者情況不嚴重的,也不構成醫療事故罪。

由於醫療事故罪屬於刑事案件中的公訴案件,經由醫療事故鑑定機構的鑑定後,如果符合醫療事故罪的情況,可以報警由警方立案偵查,而後由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醫療事故罪的刑事訴訟中可以附帶醫療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是否屬於刑事案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確定,如果相關醫務人員的確有觸犯刑法內容的話,那麼就會按照《刑法》規定來進行處罰,不會進行包庇。但如果只是單純的民事案件的話則按照受害者的損失來對受害者進行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