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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流程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每一個醫院多多少少都會與患者產生醫療糾紛。因為醫院是大家都不想去的地方,來到醫院一般是噩耗多於喜訊,所以患者的心情一般較為消極低落,這時候就很容易與醫方產生糾紛。所以作為醫方一定要及時做好安排,接下來請隨本站來了解一下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流程的相關內容。

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流程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一、相關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國家衛生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的通告》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第十七條發生醫療糾紛後,醫院立即啟動醫療糾紛處置預案,並按下列程式處置:

(1)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採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及時將醫院專家會診意見告知患方,並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2)在醫患雙方共同在場的情況下,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封存和啟封現場實物及相關病歷資料;

(3)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的,按規定將屍體移放殯儀館。醫患雙方不能確定死因或對死因有異議的,可以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申請進行屍檢;

(4)告知患方有關醫療糾紛處置的辦法和程式,答覆患方的諮詢和疑問,引導患方依法解決糾紛;

(5)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應當在醫療機構專用接待場所進行。患方來院人數在5人以上的,應當推舉代表進行協商,代表人數一般為3-5名。

二、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流程

向醫務科、護理部報告→科室調查處理→醫務科、護理部→當事科室瞭解情況→協商解決→患者不能接受→向分管副院長彙報→仍無法解決時→醫療鑑定→出席醫療事故鑑定會→醫務科、護理部提出處理意見→醫療投訴及糾紛處置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如上所述,醫療糾紛應急處理流程的相關內容就這些了,簡單並不複雜。作為醫療機構的一方,醫療糾紛定然必不少見,關鍵是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那樣當醫療事故發生時就不會慌亂,就能夠很好地處理糾紛,不僅能給患者一個滿意的答覆,也能給自己一份清白,還原事實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