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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補貼標準與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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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齡補貼標準的規定

高齡補貼標準與辦理流程

高齡津貼發放標準,原則上按照各地低保標準、補助水平和發放物件的年齡實行分類分檔發放,並隨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標準變動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具體的發放標準由各地民政廳、財政廳按高齡津貼原則協商確定。

高齡人津貼按照“低標準、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總體要求,創新高齡老人養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養老保障服務體系,建立保障高齡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長效機制,推進補缺型老年福利向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發展,使廣大高齡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斷提高高齡老人的生活質量。本市戶籍在當地實際居住15年經上、年滿70週歲以上、本人無政府或單位發放的生活養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滿60週歲,女不滿55週歲的兒子、兒媳、未出嫁的女兒、入贅女婿)均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並按時足額繳費的,可申請享受政府發放的高齡養老補貼。現市區高齡補貼標準為每月60元。1996年決定進一步擴大高齡老人享受優撫待遇的範圍,從1996年起除了百歲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貼外,大連首次將90到99週歲的老年人也劃入長壽補貼範圍,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補貼。各地百歲老人補貼不同,最低為100元,部分發達城市110元---200元之間。

二、高齡補貼辦理流程

1、檔案依據:閩人險[1996]6號、閩財事[1996]140號需要達到一定年齡。

2、報送材料:退休批文。

3、辦理程式:(1)享受物件:滿70週歲或以上的退休幹部(所需條件);(2)原所在單位或本人持退休批文到退幹辦理審批手續;(3)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公司按月發放。

4辦理時限:隨到隨辦。

注:支援地區為:2011年以來民政部繼續推動各地逐步將本地區80週歲以上老年人納入高齡補貼保障範圍,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計發高齡補貼。根據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在全國省級層面建立老年人補貼制度情況統計顯示:在高齡津貼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26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

俗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小編認為,家中能出現一位高齡老人實屬難得的福氣,所以建議大家及時瞭解關於高齡老人的相關政策,比如我們今天提到的高齡補貼標準就屬於政府出臺的政策,可以幫助我們家中的老人們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質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