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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行政訴訟時效如何救濟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83W)
超過行政訴訟時效如何救濟
律師解析:超過行政訴訟時效的,若原因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事由,則行政訴訟時效從造成訴訟期限耽誤的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行政機關未告知當事人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四條
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複議決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