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原告不同意調解多久下判決書呢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85W)

一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不同意調解決定的,法院應該終止調解的程式,及時對案件進行審理判決。根據相關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案件適用簡易程式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原告不同意調解多久下判決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