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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起訴的條件是什麼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71W)

行政訴訟案件的起訴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原告必須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被告必須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授權實施行政行為的組織,並必須指出誰是被告。

如張某的營業執照被吊銷,被告應是吊銷其執照的工商管理局,而不是一位具體工作人員。

3、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確切的事實依據。

4、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起訴的條件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