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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在何時開始生效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64W)

要約以電話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條規定,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要約在何時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