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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1.59W)
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
1、申請經濟適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請地常住城鎮居民戶口5年以上;
2、申請人是已婚的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週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
3、申請家庭房產建築面積小於48平方米;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申請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