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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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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向縣級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視窗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並填寫申請表;
受理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視窗收到申請後,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做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
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八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
(二)有符合本條例第九條
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申請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