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許可>

接到法院的電話說我被起訴了怎麼辦

行政許可 閱讀(1.91W)

根據相關規定法院可以通過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當事人已被起訴,要求當事人到法院自取訴訟文書,或者提供收件地址、電子郵箱、傳真號碼等,以便法院通過快遞、電子郵件或者傳真等方式送達訴訟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接到法院的電話說我被起訴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