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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合同公證費是多少?

遺產繼承 閱讀(1.14W)

繼承合同公證費是多少?

一、 繼承合同公證費是多少?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費200元。

二、司法解釋

根據國家發改委網站訊息,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出《關於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決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個部門20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的收費標準。其中,各類公證收費將大幅下調,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準,由之前實行的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 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由現行的每輛次100 元降為每輛次70元。因丟失要求補發因私護照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每本400元降為每本200元。

此次《通知》降低的收費標準主要涉及公安、司法、交通、農業、工商等部門。《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價格、財政部門結合通知精神,對按規定許可權由本地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進行全面梳理和稽核,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於9月底前將降低後的收費標準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繼承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不清楚,則很可能造成遺產繼承時發生矛盾和糾紛,具體情況下還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但有關繼承合同的公證費的相關交納情況應當向公證機關諮詢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方式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