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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窗行政許可程式是怎樣的?

行政許可 閱讀(1.53W)

一、視窗行政許可程式是怎樣的?

視窗行政許可程式是怎樣的?

視窗行政許可程式是:

1、申請與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特定活動,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行政許可申請,但依法應當由申請人到行政機關辦公場所提出的除外。行政機關應當將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關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字等在辦公場所公示,並應申請人的要求對公示內容予以說明、解釋。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行政許可申請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處理,並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和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2、審查與決定。

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的行政許可決定;不能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斫取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二、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是誰?

行政許可主體是行政許可行為的實施者,它的設定狀況不僅直接關係到行政許可的實施效力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而且也關係到行政許可活動的效率。具體來說,行政許可主體,即實施行政許可機關或者組織,是指基於相對人的申請,對相對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從而決定是否准許或者認可相對人所申請的活動或資格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它是行政主體概念在行政許可活動領域中的具體表現形式。

行政許可的實施主體主要有三種:

1、法定的行政機關。

2、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3、被委託的行政機關。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目前如果一樣提出行政許可的申請的話,肯定是需需要通過書面的方式來提交的,同時還需要提交的就是其他的檔案方面的材料,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由行政許可機關對此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就會決定釋出行政許可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