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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的管轄權法院是什麼

行政訴訟 閱讀(7.09K)

一、行政強制執行的管轄權法院是什麼

行政強制執行的管轄權法院是什麼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

2、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製作支付令人民法院負責執行;

3、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二、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影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及法律文書生效證明一份。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影印件一份。

對於強制執行管轄法院的確定需要根據情況來進行判斷,如果是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來申請強制執行的話,那麼需要由一審的人民法院來執行,如果是對發生法律效力的支付力來申請強制執行的話,那麼需要由製作支付令的法院來負責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