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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徵是什麼

行政訴訟 閱讀(3.14W)
涉外行政訴訟的概念和特徵是什麼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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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概念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章的相關規定,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它對保障一個國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確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利免受行政權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行政訴訟是一種在法律中非常常見的訴訟種類,也是數量最多的一種訴訟型別,法院在對這一類的案件在進行審理的過程中,需要遵守相應的幾項基本原則,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對於案件進行高校公平的審理,給出最終準確的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