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行政處罰罰款繳納期限

行政訴訟 閱讀(8.31K)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當中違反了我國的法律法規的話,是要受到處罰的。在我國一般處罰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行政處罰,民事處罰和刑事處罰。 三者的處罰強度和處罰方式都是不一樣的,刑事處罰是最為嚴重的,通常是以判處刑罰,並且進行財產的沒收以及罰金等等的方式來執行。民事處罰的處罰比較輕,通常是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等。而行政處罰當中一種很重要的方式就是繳納罰款。

行政處罰罰款繳納期限

那麼,如果公民受到了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之後,罰款到底應該在多少日之內進行繳納,以及要到什麼地方進行繳納呢?下面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公民在受到行政處罰之後繳納罰款的期限以及地點到底是什麼?

1.對於行政處罰的罰款來講,我國有著明確的規定,當事人在收到的罰款通知之後,必須在15日之內到有關地點進行繳納。也就是說,繳納罰款的期限僅為15日。如果在15日之內繳納的話,該罰款就算繳納完畢,如果在15日之後還不繳納的話,就要繳納罰款以及滯納金了。

2.在我國行政處罰的發出,這是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來做出的,但是繳納罰款是不能向相關行政部門以及工作人員繳納的。一定要向當地指定的銀行來進行繳納罰款。也就是說,工作人員只有依照法律規定作出處罰的權力,但是卻沒有依照法律規定來收取罰款的權力。

被罰款人向銀行繳納了罰款之後,銀行將直接上繳國庫,不會經過任何機關或者是部門人的手裡,以免繳納罰款的數額出現偏差。這也是為了保障我國收取罰款進行行政處罰的公平起見,也是為了保證工作人員不會徇私舞弊,從中貪汙作梗。

當然,如果受罰人的經濟狀況或者是當時的情況,使之沒有在15日之內繳納罰款的話,是可以酌情給予寬限的。具體來講,如果是經濟困難的話,公安部門和相應的行政部門可以對其進行放寬期限,或者是採用分期的方式來繳納罰款。具體放寬的期限可以依照當時的情況來具體決定,國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3.對於一些不願意繳納罰款的人,我國當然是有一些懲罰措施的,例如我們可以強制執行,凍結其銀行賬戶,強制交款等等。對於一些惡意遲交的人,在金錢上也會有一定的懲罰,例如已經超過了繳納期限之後,每超過一天都要增加3%的罰款。通過這種方式來促使受罰者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罰款,方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

以上就是關於如果收到了行政處罰,之後需要繳納罰款的地點以及在多久的期限之內必須要繳納罰款,為大家介紹了一下。

在這裡提醒大家,如果在生活當中受到了行政處罰的話,一定要及時到指定的銀行進行罰款的。因為如果不進行繳納的話,自己會受到經濟上的處罰或者是被強制執行,這樣是不利於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也不利於國家工作人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