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誹謗罪的訴訟時效最長是多久?
侮辱誹謗罪的追訴時效最長是5年,因為法定最高量刑不超過3年有期徒刑。
《刑法》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侮辱誹謗罪提起自訴需準備哪些材料?
1、刑事自訴狀。
2、原、被告身份證明。
3、原告有委託代理人的,須出具授權委託書,應有具體委託授權事項。公民委託的必須由本人簽名,委託公民代理的須由法院認可;企業委託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蓋章;委託人涉外、港澳臺,其委託書應由相關部門予以公證。
4、侮辱誹謗的證據材料。
三、侮辱誹謗罪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四、侮辱誹謗罪的辯護律師一般怎麼收費?
侮辱誹謗案件中辯護律師的收費標準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主要和以下因素有關: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侮辱誹謗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需要受害人自行收集證據提起刑事自述,對於被侮辱誹謗的物件來講,如果侮辱誹謗行為已經給自身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後果,正常情況下也不會在三年內都沒有任何維權的行為。這裡要注意,侮辱誹謗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損害國家利益的,是公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