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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遠端辦公薪酬待遇會受到影響嗎

行政訴訟 閱讀(3.21W)

疫情期間遠端辦公的薪酬待遇不應該受到影響,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疫情期間遠端辦公薪酬待遇會受到影響嗎

1、停工停產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30日):正常工資標準支付;

2、停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提供正常勞動的:可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但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

3、工停產時間超過30日,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支付待崗工資,由於各地區待崗工資支付標準不一,具體待崗工資以當地政策為準。

對於勞動者來講,不管自己是在公司還是在家裡面辦公的,也完成了用人單位交代的工作,實際上,即便沒有在家裡面遠端辦公,但企業停產時間不超過一個月的,薪資待遇都不應該受到影響,更不用說是疫情期間一直在家遠端辦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