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訴訟>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包括哪些

行政訴訟 閱讀(2.96W)

一、行政法律關係主體包括哪些?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包括哪些

行政法律關係主體: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方。

行政主體就是享有行政職權、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職權並獨立承擔責任的組織,比如行政機關。

行政法主體就是行政法律關係主體,這是同一個概念。即指行政法調整的各種行政關係的參與人,包括組織和個人。具體就是指行政法律關係中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組織和個人。

行政法主體和行政法律關係主體是同一概念,行政主體是不同概念。

二、行政法律關係的概念是什麼?

行政法律關係,是指受行政法律規範調控的因行政活動(權利活動和非權利活動)而形成或產生(引發)的各種權利義務關係。行政法律關係的主體指參加行政法律關係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行政法律關係的客體指行政法律關係中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

這種關係既應包括在行政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也應包括因行政活動產生或引發的救濟或監督關係。

三、行政法律關係的組成特徵

1、行政法律關係當事人一方必須是國家行政機關或國家機關授權的組織

2、行政主體始終處於主導地位

3、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4、行政法律關係具有強制性

5、行政法律關係的程式性

四、行政法律關係當事人的特徵

1、行政主體是組織,而不是個人

2、行政主體是依法擁有行政職權的組織,是行政權的歸屬者。

3、行政主體有權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代表國家並獨立行使職權

4、行政主體能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加訴訟

五、行政關係和行政法律關係的區別

行政關係,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監督而與、行政法制監督主體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行政關係構成了行政法的調整物件,主要包括四類:第一類是行政管理關係;第二類是行政法制監督關係;第三類是行政救濟關係;第四類是內部行政關係。行政法律關係是指受行政法律規範調控的因行政活動 (權力活動與非權力活動)而形成或產生(引發)的各種權利義務關係。這種法律關係即應包括在行政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體與之間的行政法的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也應包括因行政活動而產生或引發的救濟或監督關係。

綜上,行政法律關係和行政主體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行政主體雖然主要是行政單位,但除了行政單位之外,行政單位下屬的一些機構也是具有行政管理權的。關於行政法律關係,行政機關和普通民眾相比,當然行政機關佔有絕對的優勢,行政法律關係的實施,基礎還是在反腐倡廉和立法監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