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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的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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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的時間內為自己的權利進行訴訟,超過這個規定的期限就超過訴訟時效了,那麼訴訟時效的中斷,就是在這個時間內,因為一些原因發生了一定的法律規定內的事情,導致已經經過的訴訟期間統統都沒有了法律效力,那麼等待這個法定的事情過去以後,訴訟的時間就必須重新開始算起。

訴訟時效的中斷

那麼有訴訟時效中斷,就會有訴訟的時效中止,其實就是說,就是一個是中斷,事情過後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一個是中止,則是中間停止,後面還會繼續開始延續之前的時效。那麼具體的區別呢,就是兩者發生的時間是不同的,因為中斷是可以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的,但是中止是隻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後的6個月內的。

兩者的法定的事由是不一樣的,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的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比如起訴等。中止呢,則是人力不可抗的事實,比如人失蹤了,發生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等;兩者的法律後果也是不同的,時效中斷則以前發生的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就不會再計算了,等這些事後,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實際是不同的前後兩個時效期間。但是中止的話,則是暫停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等待導致中止的事情結束後,就會繼續計算時效期間的。

時效的中止,是因為客觀的原因,比如你如果因為生病昏迷了,沒有辦法繼續進行訴訟,那麼這個時候時效中止,相當於正在進行的事情被按下了暫定鍵,等到你康復了出院以後,就可以按下播放鍵,時效就會繼續進行計算,之前已經經過的時間也會包括在內的。而時效的中斷,則是在你提出訴訟後的訴訟時效內的任何時間段發生的,這個是主觀原因,比如因為張三起訴李四還錢,如果張三在提出訴訟後,李四又找到張三說一定在某某時間還錢給張三,那麼這個時候訴訟時效就會中斷了。但到時候他並沒有還錢,張三又繼續向法院起訴,那麼訴訟時效就會從這第二次訴訟開始重新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