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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行政複議需要什麼手續呢

行政複議 閱讀(1.87W)
申請行政複議需要什麼手續呢
律師解析: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一般是需要向行政複議機關遞交行政複議申請書的。如果當事人是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當事人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一條
申請人申請行政複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複議請求、申請行政複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