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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 閱讀(2.59W)
如何進行行政複議

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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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行政複議的程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你可以向作出行政裁定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行政複議。如果對你提出的複議上級主管部門不予複議,讓他們出具不予複議的材料或對複議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作出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