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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書可以行政複議嗎

行政複議 閱讀(3.15W)
調解書可以行政複議嗎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行政複議能調解嗎

《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複議機關可以按照自願、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的;

(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製作行政複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複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並加蓋行政複議機關印章。行政複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複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複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