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此時可以向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進行行政複議。自然啟動行政複議程式需要書寫的行政複議申請書,而我國對行政複議的機關和具體行政複議的期限也是有嚴格要求的。一般超過規定期限申請行政複議的,此時不會再受理案件,不過此時沒有超過行政訴訟期限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什麼情況下,可以提起行政複議
(一)哪些特殊違章可以申請複議
哪些交通違章可以到交警大隊申請複議?相信這是車主們比較關心的問題。發生以下情況,車主都可以去申請交通違章複議,根據事實情況,判斷車輛是否發生違章:
1、屬於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2、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3、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4、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後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6、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7、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8、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以上八種情況,司機可以通過要求調看監控錄影的方式,來提交行政複議的證據。另外,屬於二到六種情況的,還可以當場申請警方備案的方式,來提交行政複議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