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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適用緩刑 | 哪些情形不能適用緩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48W)

什麼情況下適用緩刑 哪些情形不能適用緩刑

緩刑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再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體現了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在很多情況下均可選擇適用。不過緩刑需要在一定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那究竟什麼情況下適用緩刑呢?請一起在下文進行了解。

一、什麼情況下適用緩刑

1、範圍

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過3年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拘役、剝奪政治權利以及死刑兩個刑度帶之間,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2、物件

其一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其三是罪犯不屬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3、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二、哪些情形不能適用緩刑

1、犯智慧財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新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範,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四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智慧財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2、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緩刑是能夠真實體現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可以通過考驗期來進一步判斷是否確有必要執行刑罰,對很多方面都有好處,所以,我們需要弄清“什麼情況下適用緩刑,哪些情況不能適用緩刑”,如果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不妨積極申請,請律師參與整個訴訟會對緩刑的適用大有幫助,另外,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就不只是緩刑的問題,而會牽涉一系列審判程式,律師的幫忙也有助於整個案件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