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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處罰後多長時間內可以提起訴訟

行政處罰 閱讀(6.04K)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治安處罰後多長時間內可以提起訴訟